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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大利亚对华2,4-二氯苯氧基 - 乙酸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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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大利亚对华2,4-二氯苯氧基 - 乙酸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

发布日期:2016-10-10 作者: 点击:

2017年4月27日,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7/50号公告称,对进口自中国的2,4-二氯苯氧基 - 乙酸(2,4 Dichlorophenoxy-acetic acid)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即将于2018年3月24日到期。根据澳大利亚《1901年海关法》第269ZHB(1)款的规定,利益相关方可最晚于2017年6月26日提交涉案产品反倾销措施的续期申请。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相关申请,该案反倾销措施自2018年3月25日起将不再适用。

  2002年4月2日,应澳大利亚企业Nufarm Limited于2002年3月12日提交的申请,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、印度和英国的2,4-二氯苯氧基乙酸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,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01年1月1日~2001年12月31日,产业损害调查期为1997年1月~2001年12月。2003年3月24日,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、英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,同时对进口自印度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。2008年1月17日,澳大利亚对华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,裁决延长对华涉案产品反倾销措施5年。2008年3月20日,澳大利亚海关发布公告称,因未收到延长对英涉案产品反倾销措施的申请,故终止对英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。2013年1月31日,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发布公告,对华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,裁决延长对华涉案产品反倾销措施5年。。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2918.99.0043、2918.99.0044、2918.99.0048、3808.93.0041和3808.93.0049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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